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及吉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2017年度(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本年度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发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我院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始终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办好人民满意高校的重要载体,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统筹谋划,对照清单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已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做好有关组织工作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在做好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注意抓好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内外结合,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以推动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把信息公开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有关工作和活动实现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推动清单落实情况
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短信平台、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信息,定期发布各类信息,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6-2017年度,学院通过各种渠道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约2185条,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项工作例会、座谈会等会议以及印发党政文件,向全院师生职工传达重要信息。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
为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我院制定了《2017年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吉铁职院党发〔2017〕53号),在方案中针对招生工作“十公开”、“二十六不得”、“六个严禁”等制度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各项招生工作。我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学生代表、毕业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于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原则、招生制度、招生录取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都会通过招生委员会进行审定,保障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让考生及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为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招生指南在报考前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同时,学院印制3万份招生简章,分发到省内近200所高中。另外,在报考期间,我院安排专人接听招生咨询电话并开放网上在线咨询功能,及时解答考生及家长疑问。在录取期间,我院严格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采取纪委全程跟踪、专设录取场地、专人负责的形式进行录取,不点招,不补招,不调整招生计划。对招生结束的省份,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包括最高分和最低分、录取学生名单及我院纪委监督电话,保证考生和家长能在第一时间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录取查询和申诉。
2.财务信息
⑴收费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文件及学院要求,我院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及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开各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于新生报到日利用宣传板在校园内向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大众进行了公开。
⑵财务规章制度公开情况
结合学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我院制定了学院《内部控制手册》及《财务制度汇编》等手册,在全院范围内发放,同时,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中,公开上级及学院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⑶财务预算、决算执行情况公开情况
我院于9月份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期间,以财务报告的形式向广大师生职工代表公开学院上一年度预算、决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事业收费情况、下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等,全体师生职工代表对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在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2016年财务决算。
3.人事信息
学院严格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要求,对于人才引进、干部选拔与任用、职称评聘等重要人事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学院严格履行校领导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2016-2017年度我院院领导因公出国一次并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以红头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单位、各部门,并上传至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全过程接受纪委监督,实施方案、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和任职文件均上传至信息公开网站专栏或以文件形式公开发布。招聘各类人才的考核、面试、录用等信息均面向社会定期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院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党政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6-2017年度,我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不予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在推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学院坚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力争通过信息公开推动学院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通过信息公开,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加强了我院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学院各级领导和部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收费、招生、学生管理和就业、财务管理、工程招标、大宗物资采购、职称评定、干部人事工作以及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等方面增大了透明度。学院设立接收信息公开意见的电子邮箱,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投诉举报。广大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评价良好,未收到师生员工反映学院信息不够透明或群众举报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四、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6-2017年度我院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师生、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存在的主要不足有:信息公开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络新媒体手段应用尚未完全铺开,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有: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要求
认真领会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和促进学院中心工作密切联系起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形式与内容、过程与结果相统一的工作制度,引导师生员工关心信息公开,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公开的管理效能和社会效能。重点是建立统一规范、方便高效的信息公开网站,以信息公开促进管理、服务水平的提升。
2、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信息保密的关系,规范管理信息资源,提高信息使用效益。
3、加强信息公开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师生员工的作用,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网络新媒介的建设,借助网络更快捷、更广泛、更有效地公开信息。
附件: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