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12 08:03:27点击数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校对2012——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91日起至2013831日止。现将我校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概述

1.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校党政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召开专门会议通报了教育部关于要求各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就贯彻《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研究部署,抓好检查落实,形成了由校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联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

2.广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本年度,我校进一步扩大、规范了校务、党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将学院网站公告栏、校园宣传橱窗、会议纪要、展板、简报、校园广播站、校园腾讯开辟为重要公开渠道,并完善校长信箱的管理,通过设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意见箱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

3.做好保密检查,加强规范管理

在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方面,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2-2013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2138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开的信息达到822余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的规划,总结等信息。

3)校园文化、理论宣贯、政策督查,反腐倡廉等党务信息。

4)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教学成果申报及评审结果、课程设置、实习答辩、等教学管理信息。

5)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等学科建设信息。

6)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干部培训与考核、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

8)学校财务、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年度预决算方案,学校经费来源构成、资产、图书馆藏书,教育收费管理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财务资产信息。

9)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后勤保卫基建信息。

10)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学生管理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形式

通过校园网、会议、校发文件、校报、宣传栏、橱窗、海报、广播、电视台等形式及时公开学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已在落实《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学院领导班子专门会议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在2012-2013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信息公开工作举报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没有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

三、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

2013年,学院计划招生3600人,其中普通统招3500人,对口升学100人,普通统招计划分别落实到吉林、辽宁等23个省市,对口升学计划落实在吉林省。在整个招生宣传、计划落实、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做到了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招生任务。

1.学院制定相关文件,确保我校普高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学院出台了“关于印发《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要求》的通知” (以下简称工作要求)“关于印发《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录取阅档、专业划分及退档原则》(以下简称原则)的通知”。

在《实施方案》中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通过学院网站,各省招生办指定的载体公布我院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责任。

《工作要求》具体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各省2013年招生录取规定。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不违规招生、录取,对于2013年有子女亲属参加高考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并切实做好录取的安全和保密工作。拟录取的新生名单须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当遇有招生计划的调整、增招、补录、专业调整等事项时,必须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遇有招生重大事项要上报学院,并由院长办公会决策。

《原则》中则明确规定了招生过程中阅档、专业划分原则和具体做法及退档原则。

这些文件的出台,为确保我院招生信息公开、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有章可循提供了政策保障。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普高招生信息公开。

1)、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考生咨询等信息真实、规范的编入《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中并及时的上报到阳光高考平台和邮寄各招生省份,确保学生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我院招生相关信息。

2)、招生计划制定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及时发布在阳光高考平台网、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学院招生网页,同时印制在招生指南上,确保考生及时掌握我院在各省招生情况。

3)、积极宣传招生信息,2013年印制发放招生指南23000册,参加山西、安徽、内蒙、黑龙江、河南、辽宁等省组织的招生宣传10场,设立招生咨询电话4部,咨询专用手机3部,接听电话达数万次。通过这些途径公开我院招生信息。

4)、在录取期间按照学院文件的要求公开、公平录取,同时及时发布每个省具体录取情况,及个人的录取信息,并公布于学院网站上。确保学生第一时间可以在我院网站上查询到本人的录取信息。

3.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

为使我院2013年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招生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出台了《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招生录取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严肃查处招生录取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特别是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要严格规范招生计划调整等规定。同时在招生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

(二)财务信息

12012-2013学年度,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学院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学院财务信息。

2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内容

1)、教育收费信息公开

2012-2013学年度,学院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通过设置信息公开宣传栏、校园网发布、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和现场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院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2)、年度预算、决算,财务规章制度等信息公开

2012-2013学年度,我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学院年度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召开年度财务工作会议、教代会、校园网、校内广播、财务年鉴及会议纪要等多种方式,向学院师生和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决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重点工作等信息。财务流程、财务资金状况等反映学院财务收支、财务工作状态、教工权益的信息。

3)、其他财务信息:

学院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财务信息。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定综合部在校园网设新校区建设设专栏内公布有关采购招标信息,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指定专人在校内通知栏公布有关信息、纪检监察处对所有公布内容留存。

3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1)、理清财务信息责任关系,规范财务信息回复管理,做到有问有答,明确信息首要责任,以责任到人、到岗。

2)、要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即将公开的财务信息分成不同密级的财务信息,规定不同的签批手续。

3)、保持信息公开的连续性,及时更新财务信息,保证各利益群体对高校财务信息的使用。

4)、财务信息公开时务必要求各项内容客观、公正、合法、有效,而且要清晰严肃,具有权威可信度。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工作的同时,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仍需加强,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的形式;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不断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校院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起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切实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和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提高,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多渠道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渠道,搭建信息公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认知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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