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12 08:07:15点击数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吉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院对2013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逐项检查,形成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91日起至2014831日止。现将我院信息公开的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概述

1、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院党政领导班子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召开专门会议通报了教育部关于要求各高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就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为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研究部署,抓好检查落实,形成了由院长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联络、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

2、广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本年度,我院进一步扩大、规范了校务、党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将学院网站公告栏、校园宣传橱窗、会议纪要、展板、简报、校园广播站、校园腾讯开辟为重要公开渠道,并完善校长信箱的管理,通过设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意见箱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监督。

3、做好保密检查,加强规范管理

在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方面,学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与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涉密信息不对外公开。

二、主动公开情况

原则上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公开清单规定的10大类50条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对涉及机密,涉及学院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经过学院党政集体研究决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我院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如下: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3-2014学年,全校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共2138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开的信息达到822余条。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2、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3、学院第二届第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招生考试信息

1、招生考试章程,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2、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各批次、各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3、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

注:我院为高职院校并且不含特殊类型招生,新生复查期间未收到举报。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2、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3、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标;4、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5、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注:我院无校办企业。

(四)、人事师资信息

1、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2、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注:2013-2014年度我院未有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和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的情况。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要求,撤下网上关于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的信息。

(五)、教学质量信息

1、专业设置信息2、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3、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4、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等。

注:我院2013-2014年度不含新增专业也未有停招专业,不含艺术教育,并且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的要求,高职院校在2015年底前完成本校首次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目前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尚在编制中。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1、学籍管理办法;2、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3、学生奖励处罚办法;4、学生申诉办法。

(七)、学风建设信息

1、学风建设机构2、学术规范制度

(八)、学位、学科信息

我院为高职院校不含相关信息。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注:我院尚未有来华留学生,还未出台来华留学生相关规定。

(十)、其他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

注:2013-2014年度,我院仅接受一次巡视组检查,目前巡视组尚未反馈意见,一年来,我院未发生涉及学院的重大事件。

3、招生、财务、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

2014年,学院计划招生3270人,其中普通统招3170人,对口升学100人,普通统招计划分别落实到吉林、辽宁等25个省市,对口升学计划落实在吉林省。在整个招生宣传、计划落实、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做到了“十公开”既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1、学院制定相关文件,确保我校普高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运行。学院出台了“关于印发《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要求》的通知” (以下简称工作要求)“关于印发《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录取阅档、专业划分及退档原则》(以下简称原则)的通知”,“关于成立招生委员会的通知”。

在《实施方案》中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通过学院网站,各省招生办指定的载体公布我院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和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调整计划的使用原则、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使用责任。

《工作要求》具体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各省2014年招生录取规定。及时公布录取结果,不违规招生、录取,对于2014年有子女亲属参加高考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并切实做好录取的安全和保密工作。拟录取的新生名单须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当遇有招生计划的调整、增招、补录、专业调整等事项时,必须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遇有招生重大事项要上报学院,并由院长办公会决策,同时规定了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的做法。

《原则》中则明确规定了招生过程中阅档、专业划分原则和具体做法及退档原则。

在“关于成立招生委员会的通知”中,公布了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招生委员会的职责。

这些文件的出台,为确保我院招生信息公开、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有章可循提供了政策保障。

2、利用多种宣传平台主动进行普高招生信息公开。

1)、我校主动将招生政策、学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考生咨询等信息真实、规范的编入《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中并及时的上报到阳光高考平台和邮寄各招生省份,确保学生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我院招生相关信息。

2)、招生计划制定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及时发布在阳光高考平台网、学院招生网页,同时印制在招生指南上,确保考生及时掌握我院在各省招生情况。

3)、积极宣传招生信息,2014年印制发放招生指南24000册,参加山西、安徽、内蒙、黑龙江、河南、辽宁等省组织的招生宣传7场,设立招生咨询电话3部,接听电话达数万次。通过这些途径公开我院招生信息。

4)、在录取期间按照学院文件的要求公开、公平录取,同时及时发布每个省具体录取情况,及个人的录取信息,并公布于学院网站上。确保学生第一时间可以在我院网站上查询到本人的录取信息。

3、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供有力保障。

为使我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国家招生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招生录取的监督检查,学院转发了吉林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做好2014高校招生录取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在录取工作期间,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了全程监督,同时开展了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待社会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来信等工作,确保了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财务信息

2013-2014学年度,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学院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学院财务信息。

1、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内容:

1)、教育收费信息公开

2013-2014学年度,学院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全力推行“阳光收费”,通过设置信息公开宣传栏、校园网发布、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和现场公示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学院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2)、年度预算、决算,财务规章制度等信息公开

2013-2014学年度,我院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学院年度预算、决算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召开年度财务工作会议、教代会、校园网、校内广播、财务年鉴及会议纪要等多种方式,向学院师生和社会公开年度预算、决算、财务规章制度、财务重点工作等信息。财务流程、财务资金状况等反映学院财务收支、财务工作状态、教工权益的信息。

3)、其他财务信息:

学院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院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财务信息。

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指定综合部在校园网设新校区建设设专栏内公布有关采购招标信息,学院招投标办公室指定专人在校内通知栏公布有关信息、纪检监察处对所有公布内容留存。

2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制度

1)、理清财务信息责任关系,规范财务信息回复管理,做到有问有答,明确信息首要责任,以责任到人、到岗。

2)、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关,仔细审核,即将公开的财务信息分成不同密级的财务信息,规定不同的签批手续。

3)、保持信息公开的连续性,及时更新财务信息,保证各利益群体对高校财务信息的使用。

4)、财务信息公开时务必要求各项内容客观、公正、合法、有效,而且要清晰严肃,具有权威可信度。

(三)人事信息
1
、定编定岗工作情况

2013年顺利完成了全校的岗位设置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2006]70号)和《吉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设置实施(试行)》(吉人社联字[2009]25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制定了定岗分级实施方案及细则,以学院党发文件的形式下达,人事处在全院开展了岗位设置人事制度改革,在岗位设置工作中,我院专业技术岗位上共聘任,4级岗位18人,5级岗位24人,6级岗位37人,7级岗位19人,8级岗位60人,9级岗位30人,10级岗位32人,11级岗位74人,12级岗位13人;在管理岗位上共聘任41人,521人,610人,78人,815人,96人,104人;在工勤岗位上共聘任12人,215人,320人,41人,52人。

22013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考核、奖惩

1)职务聘任:

学院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吉林铁道学院专业技术评审实施方案》,经过对参评人员的资格、业绩成果的初审和公开,学院组成了年度评审委员会,经评委会推荐报吉林省教育厅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经省教育厅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2013年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共获正高职称资格5人,副高职称资格2人,中级职称资格22人,聘任正高职称资格5人,聘任副高职称资格2人,聘任中级职称资格22人。

2)年终考核: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院制定了《关于2013年度年终考核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在文件中规定了年度考核的范围、优秀等次的标准及数额。

2013年度学院共有436人被列为年终考核对象,其中有65位同志被定为优秀等次,有369位同志被定为合格等次。

3、学院人员招聘、引进

学院人员的引进,履行的程序是二级单位提出用人需求计划,人事处根据编制情况审核,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然后报吉林省教育厅,最后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方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由省教育厅组织公开招聘。2013年共分三批引进45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我院在推进信息公开过程中,明确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及时有效的受理、答复师生和社会公众信息公开申请,履行告知义务。一年内,无依申请公开情况,均为主动公开。

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经过认真审查,做到公开的信息不影响学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有关举报情况

我院信息公开较为及时,此项工作受到校内外学生、家长、老师及各界有关人士的好评。

截止目前,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发生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继续深入推进工作的同时,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公开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仍需加强,应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的形式;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不断探索和完善。下一阶段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强化院系两级领导工作机构,建立起科学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切实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和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并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提高,对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多渠道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渠道,搭建信息公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高师生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认知度和参与度。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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